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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第五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计划的通知

渝卫办发〔2019〕6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代管)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卫”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医德高尚、具备担当全市医学发展重任的医学高端人才后备梯队,根据《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经委领导同意,决定选拔培养第五批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及培养周期

  第五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40名,其中20名培养周期为3年;20名培养周期为2年。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选拔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线中青年卫生专业技术骨干。

  三、培养方式

  培养周期为3年的,采取1年国外培养+2年国内培养方式,其中1年国外培养机构主要为美国、德国等世界一流医疗机构及科研院所,以临床进修学习为主,临床实践与科研、教学相结合,主要学习掌握本专业国际领先新技术、新进展、新理念和发展新动态;2年国内培养机构为卫生健康委及人才所在单位,通过实行“导师制度”、搭建平台、给予经费支持等,重点帮助人才开展临床新技术、学术研究及团队建设等。

  培养周期为2年的,采取直接进入2年国内培养方式。

  四、申报人选条件

  (一)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申报人选应当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高尚的医德医风、精良的医疗技术、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良好的身体素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医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和奉献精神;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3.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科研学术能力,从事医疗卫生一线工作经历不低于8年,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6年;

  5. 具有出国工作所需的外语水平和语言能力;

  6. 近5年内无医疗事故,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无年度考核不合格;

  7. 培养周期为2年的,须具有在国外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不含在国外攻读学历学位证学习经历)。

  (二)申报人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 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

  2. 市级及以上临床研究中心、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等负责人;

  3. 厅局级及以上重点医学科研项目负责人;

  4. 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等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第五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

  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初审申报人条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第五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连同推荐人选申请表、业绩成果原始材料及复印件,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区县卫生健康委初选。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初选。

  (三)人员初选。

  区县卫生健康委(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初选,经资格审查、同行专家评议、集体研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集中公示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一览表及申请表、业绩成果复印件等报市卫生健康委。

  (四)资格复审。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选拔条件,对上报的人选的年龄、学历、职称、外语水平、业绩成果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五)外语水平测试。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3年培养期)进行外语水平测试,考察申报人员的外语水平及能力。外语水平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其中,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免试毕业证颁发国家的语言。

  (六)专家评审。

  市卫生健康委组建专业评审组,采取资料评审、集中评议、现场答辩等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候选人选建议排序名单。

  (七)组织审定。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结合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研究确定第五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对象正式候选人。

  (八)公示命名。

  正式候选人名单通过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官网面向社会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卫生健康委下文正式命名。

  六、培养经费

  培养周期为3年的,人均培养经费约40万元,培养周期为2年的,人均培养经费约10万元,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七、培养管理

  (一)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计划纳入重庆市医学“领航人才”工程,由市卫生健康委党委负责统一管理,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培养。

  (二)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市卫生健康委、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及其所在单位、区县卫生健康委共同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职责任务。

  (三)实行考核评估制度。采取年度考核和培养期满评估方式,对年度考核和培养期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称号,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保留称号并兑现相关待遇。

  八、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推荐申报。

  1. 各区县(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宣传动员,根据本区县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选派具有培养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参加选拔和培养。

  2. 培养周期为3年的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出国培养前,须进行为期1个月的英语集中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出国进修培养,培训期间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3. 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特别是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医德医风等情况,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

  (二)做好申报材料收集整理。

  1. 《第五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1)一式5份、《第五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1份,双页打印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下载,网址:http://wsjkw.cq.gov.cn/tzgg/)。申请2年培养期和3年培养期的,请在一览表表头用括号写明“2年培养期或3年培养期”。

  2. 申报佐证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出国学习工作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加盖公章),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须按统一格式填写(附件3)。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019年6月10日以前,将申报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联系人:兰利萍;联系电话:67752450;电子邮箱:cqlanliping@139.com。

  附件:1.第五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docx

  2.第五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推荐人选一览表.docx

  3.第五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申报材料.docx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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