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的通知
渝疾控规〔2026〕1号
各区县(自治县)疾控局、教委、卫生健康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疾控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委属医疗机构,市疾控局各局属单位,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为指导做好全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消毒隔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常见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现将《重庆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消毒隔离工作
技术指南
为科学规范开展全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消毒隔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常见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消毒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开展日常及传染病疫情时的消毒隔离工作。其他教育机构参考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坚持常态化防控与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相结合,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早期监测与快速响应。
(二)科学规范,精准施策。遵循传染病传播规律,依据不同病原体与传播途径,采取科学、规范、有针对性的消毒隔离措施。
(三)依法依规,部门联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疾控、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落实责任,保障安全。明确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主体责任,健全制度,配足物资,加强培训,确保消毒隔离工作安全有效实施,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消毒隔离工作指导。
三、消毒工作
(一)日常预防性消毒。按照《重庆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预防性消毒方案》(附件1)要求,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对公共用品用具、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等开展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二)出现传染病散发病例时的消毒。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发生传染病散发病例后,应在属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在落实日常预防性消毒的基础上,根据传染病类型实施针对性强化消毒。
1.发生肠道传染病时,重点对可能被污染的饮水、食品、餐饮具、排泄物或分泌物等污物、手或皮肤粘膜及其加工、储存环境,以及被污染物表面进行消毒。患者发生呕吐时,按照《传染病可疑患者/患者的呕吐腹泻物应急处置》(附件2)的要求处置。
2.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时,应采用熏蒸法、气溶胶喷雾法或空气消毒机进行室内空气消毒,以及对可能被飞沫核、飞沫污染的环境与物体表面实施消毒。注意做好空调系统的消毒。
(三)发生传染病聚集或暴发疫情时的消毒。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发生传染病聚集或暴发疫情后,须立即向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并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属地疾控机构专业人员指导下,按照相应防控方案规范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消毒人员开展消毒。
四、日常管理
(一)晨(午)检及因病缺勤追踪。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强化因病缺勤缺课学生(幼儿)的追踪、登记与报告。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要及时告知家长并劝导就医,同时按规定报告。校(园)长须每日掌握全校(园)晨(午)检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置聚集性疫情风险。
(二)传染源隔离。学校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按照《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观察工作指引》(附件3),在疾控机构指导下立即采取适当隔离措施,从源头防控疫情扩散。隔离期间,学校应通过家校协作,为居家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辅导与心理支持,减轻家长及学生的心理负担。
(三)班级观察管理。出现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实施观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日常健康监测,并向校医或保健教师报告。若观察期出现续发患者,应从最后一例隔离起重新计算观察期至期满。具体观察期和医学观察内容按照附件3执行。
(四)复课管理。患病学生隔离期满后,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隔离期满、持复课证明两者必须同时满足),经校(园)方查验无误、登记备案后,方能返校(园)上课。学校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明并建立复课管理台账。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校园传染病隔离消毒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支持保障。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完善本校(园)消毒隔离制度与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与人员,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保障消毒隔离所需的设施设备、消毒剂、消毒器械、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充足、存储规范。
(二)强化培训指导。各区县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及相关教职工开展消毒隔离、传染病防控等专业培训与技术指导。各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应加强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沟通合作,及时互通传染病患者信息。通过医教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作用,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各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为公众提供便利复课证明开具服务。
(三)强化监测评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专业指导下,开展消毒剂浓度快速自检,确保消毒质量。各区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应对辖区内学校消毒工作开展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重点评估消毒剂选择、配制方法、作用时间、操作规范及个人防护等内容,并依法对学校消毒隔离等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六、附则
本指南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由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渝卫发〔2020〕7号)同时废止。
附件:1.重庆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预防性消毒方案
2.传染病可疑患者/患者的呕吐腹泻物应急处置
3.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观察工作指引
附件1
重庆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
预防性消毒方案
一、消毒对象
预防性消毒对象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学生寝室、公共浴室、卫生间等场所和共用玩具、共用餐具、毛巾、餐厅餐桌、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厢式电梯按键、卫生间水龙头、冲水按键等高频使用物品及高频接触物体表面。
二、消毒频次
预防性消毒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一般情况下对环境和物品表面每天至少进行1次清洁。托幼机构按要求每天进行预防性消毒,中小学校每周对公共用品用具、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至少进行1次消毒。
根据使用情况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每天进行1次~2次预防性消毒。
三、消毒人员的个人防护
配置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隔离衣、戴长袖橡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确保有足够的通风。摘除手套和脱卸个人防护用品后应及时在流动水下用肥皂或抗菌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或是使用手消毒剂。
四、消毒方法
根据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实际,选择经济、方便、有效的消毒方法。选用化学消毒方法时,应选择环保安全、无(低)毒、刺激性小的消毒剂;确保消毒剂在有效期内使用;按照说明书规定范围使用并配制消毒液;消毒药械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相关要求。
(一)室内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
通风换气是清除室内空气污染物、改善室内微环境和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教室、活动室、就餐场所、寝室(宿舍)采用开窗与开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上午、下午应至少各通风1次(雾霾天气和使用循环风空气净化消毒器除外),每次30分钟以上;可利用午休时间、体育课或课外活动等时间段进行通风,也可在每节课的课间开门开窗通风。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辅助机械送风或机械排风。
使用空调的房间,每六个月至少清洗一次空调过滤网和过滤器等,也可定期用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或1000 mg/L~2000 mg/L季铵盐类消毒剂擦拭防尘网表面。
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可采用紫外灯照射(按1.5 w/m3安装紫外线灯、每次照射时间≥30分钟)或使用过氧化氢等消毒剂进行气溶胶喷雾或薰蒸消毒,消毒后应及时通风换气。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室内通风良好且气候适宜时,可增加开门开窗频次、适当延长通风时间。
(二)环境和一般物体表面消毒
对教室、宿舍、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公共浴室等公共区域的地面、墙壁、门窗、课桌椅、洗手池、门/窗把手、楼梯扶手、开关按钮等物体表面每天应进行湿式清扫、清洁擦拭。必要时可用有效氯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或50 mg/L~100 mg/L二氧化氯溶液等擦拭消毒,15分钟~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金属等不耐腐蚀的物体表面可用5000 mg/L洗必泰或1000 mg/L的复合季铵盐消毒液擦拭、喷洒,15分钟~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办公室设施如电脑键盘鼠标等定期用75%乙醇擦拭消毒;饮水机可用75%的乙醇擦洗外表面后,使用50 mg/L~100 mg/L二氧化氯溶液、有效溴含量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或10000 mg/L过氧化氢消毒液注满饮水机内胆进行浸泡消毒,15分钟~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三)玩具消毒
托幼机构玩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玩具清洁卫生。布制玩具可采用日光照射(直射阳光下曝晒3 h ~6 h,曝晒时注意摊开、翻动使各个部位都接受阳光照射)、煮沸消毒、70℃以上温水机械清洗等方式进行消毒;塑料玩具可用含有效溴为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或100 mg/L二氧化氯消毒液等浸泡、擦拭或喷洒,1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或擦拭;金属玩具可用5000 mg/L洗必泰或1000 mg/L的复合季铵盐消毒液擦拭、喷洒,1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或擦拭。
(四)手消毒
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清洁洗手,若接触污染较大的公用物件,可用肥皂或抗菌洗手液,也可用0.1%~0.2%碘伏、或是醇类、胍类、季铵盐类和醇复配的手消毒剂等揉搓1分钟后洗净,用清洁毛巾或一次性纸巾擦干。
(五)医疗器材消毒
医务室的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采用75%乙醇或含有效氯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等浸泡30分钟后,清洁干燥备用;电子体温计、电子血压计等采用75%乙醇擦拭消毒;剪刀、镊子等器械用2%戊二醛浸泡30分钟后用无菌水冲洗后使用,有条件的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六)食堂消毒
1.餐饮具消毒。餐饮具用后首先彻底清洗去污再消毒,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清四消五沥干六保洁”制度。消毒首选热力消毒法,煮沸至少10分钟,或流通蒸汽消毒至少10分钟;也可使用远红外线消毒柜,125℃维持15分钟,温度降至40℃以下开箱使用,或使用自动冲洗消毒洗碗机。无热力消毒条件时,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可用有效氯含量为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有效溴含量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或100 mg/L二氧化氯溶液等浸泡10分钟~15分钟后用洁净水彻底冲洗干净。
2.厨具消毒。砧板、刀具等食品加工工具、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消毒首选热力消毒法,煮沸至少10分钟,或流通蒸汽消毒至少10分钟;也可用有效溴含量为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浸泡或擦拭消毒,2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晾干。
3.餐桌、椅、台面消毒。每天进行清洁擦拭,必要时可用有效氯含量为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有效溴含量为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15分钟~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
(七)衣服、被褥、毛巾等织物消毒
可采用日光照射,直射阳光下曝晒3 h ~6 h,曝晒时注意衣物摊开、翻动使各个部位都接受阳光照射;耐湿热的衣物可煮沸消毒,将欲消毒的衣物完全浸没水中,加热煮沸至少10分钟以上或70℃以上温水机械清洗30分钟,再清水漂洗,也可采用压力蒸汽消毒;不耐热的衣物可浸入有效氯含量为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溴含量为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或2000 mg/L洗必泰等消毒液中浸泡15分钟~30分钟,取出用清水洗净晾干。
(八)卫生间消毒
托幼机构卫生间地面及墙面1.4 m以下等表面定期清扫、消毒,可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溴500 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擦,15分钟~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或擦拭,每日1次~2次;清洁用品使用后可用有效氯500 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尽量保持干燥。
(九)拖布和抹布等消毒
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不同的区域应使用不同的拖布和抹布,食堂和盥洗室的拖布、抹布应专用。隔离观察区域室内物品用具应专用,清洁用具按病种分室使用,并按要求进行消毒,使用后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至室外。应针对不同区域(如食堂、教室、盥洗室等)用不同的颜色编码清洁用具。清洁桶应在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充分干燥后倒置储存。拖布和重复使用的抹布用完后可采用含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15分钟~30分钟后洗净晾干备用。
附表:1.不同消毒对象的预防性消毒方法一览表
2.现场物理消毒处置记录表(参考模板)
3.现场化学消毒处置记录表(参考模板)
附表1
不同消毒对象的预防性消毒方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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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对象 |
预防性消毒方法 |
用量 |
作用时间 |
|
室内空气 |
上午和下午至少开窗通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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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30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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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灯照射 |
1.5 w/m3 |
30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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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一般物体表面 |
有效氯含量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喷洒消毒 |
适量 |
30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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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 mg/L二氧化氯溶液擦拭消毒 |
适量 |
30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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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耐腐蚀的物体表面 |
5000 mg/L洗必泰或1000 mg/L的复合季铵盐消毒液擦拭、喷洒 |
适量 |
15~30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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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乙醇擦拭消毒 |
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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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机 |
专用消毒剂或50~100 mg/L二氧化氯溶液、有效溴含量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或10000 mg/L过氧化氢消毒液注满饮水机内胆进行浸泡消毒 |
注满/适量 |
20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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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乙醇擦拭饮水机外表面 |
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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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 |
阳光曝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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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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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沸消毒 |
100℃ |
至少10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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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效溴为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或100 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 |
适量 |
15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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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mg/L洗必泰或1000 mg/L的复合季铵盐消毒液浸泡、擦拭、喷洒 |
适量 |
15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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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
0.1~0.2%碘伏、或是醇类、胍类、季铵盐类和醇复配的手消毒剂 |
适量 |
1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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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等医疗器材 |
75%乙醇擦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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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氯含量250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 |
适量 |
30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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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镊子等医疗器材 |
压力蒸汽灭菌 |
121℃ |
15~20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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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戊二醛浸泡 |
适量 |
30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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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消毒 |
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 |
100℃ |
至少10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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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红外线消毒柜 |
125℃ |
15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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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氯含量为250~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有效溴含量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或100 mg/L二氧化氯溶液等浸泡消毒 |
适量 |
10~15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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砧板、刀具等厨具消毒 |
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 |
100℃ |
至少10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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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溴含量为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浸泡或擦拭消毒 |
适量 |
20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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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被褥、毛巾等织物消毒 |
阳光下曝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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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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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沸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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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0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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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氯含量为250~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溴含量为250 mg/L的含溴消毒剂溶液或2000 mg/L洗必泰等消毒液中浸泡消毒 |
适量 |
15~30 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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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消毒 |
含有效氯或有效溴500 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擦 |
适量 |
15~30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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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布或抹布等消毒 |
含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
适量 |
15~30 min |
备注:1.喷洒消毒:根据物品表面材质吸水性能,喷药量为100mL/m2~300mL/m2, 以物品表面全部湿润为度。
2.浸泡消毒:消毒液应将物品全部淹没,对导管类物品,应使管腔内也充满消毒液,开始计时至规定作用时间,如中途加入新的物品,应重新计算开始时间。
3.擦拭消毒:用消毒湿巾或用抹布浸湿消毒液,依次往复擦拭被消毒物品表面2~3遍
附表2
现场物理消毒处置记录表(参考模板)
预防性消毒 随时消毒 终末消毒
一、传染病名称(随时消毒/终末消毒填):
二、消毒时间、地点:
三、消毒人员所用防护装备:
□一次性医用口罩 □医用外科口罩 □医用防护口罩 □护目镜 □防护面屏 □手套 □防护服 □一次性使用隔离衣 □工作服 □鞋/靴套 □胶鞋
四、消毒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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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对象 |
消毒方式方法 |
消毒设备类型 |
作用时间(min) |
消毒面积(m2)/空间(m3)/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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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人员: |
消毒机构名称: |
消毒记录日期与时间: | ||
备注:1.消毒方式方法:①干热灭菌②压力蒸汽灭菌③煮沸法④紫外线照射⑤远红外线消毒⑥微波⑦循环风空气净化消毒⑧其他(需注明)
2.消毒设备类型:①干热灭菌柜②压力蒸汽灭菌器③煮锅④紫外线灯⑤远红外消毒柜⑥微波炉⑦空气消毒机⑧其他(需注明)
附表3
现场化学消毒处置记录表(参考模板)
预防性消毒 随时消毒 终末消毒
一、传染病名称(随时消毒/终末消毒填):
二、消毒时间、地点:
三、消毒人员所用防护装备:
□一次性医用口罩 □医用外科口罩 □医用防护口罩 □护目镜 □防护面屏 □手套 □防护服 □一次性使用隔离衣 □工作服 □鞋/靴套 □胶鞋
四、消毒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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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对象 |
消毒剂类型 |
消毒剂名称 |
消毒剂有效期 |
配制日期 |
使用浓度(%/mg/L) |
消毒设备类型 |
消毒方式 |
作用时间(min) |
消毒剂用量(g或L) |
消毒面积(m2)/空间(m3)/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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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人员: |
消毒机构名称: |
消毒记录日期与时间: | ||||||||
备注:1.消毒剂类型:①含氯消毒剂②季铵盐类③过氧乙酸④过氧化氢⑤醇类⑥二氧化氯⑦其他(需注明)
2.消毒设备类型:①常量喷雾器②超低容量喷雾器③过氧化氢消毒机④其他(需注明)
3.消毒方式:①擦拭②拖拭③常量喷雾(喷洒)④超低容量喷雾⑤浸泡⑥熏蒸⑦其他(需注明)
附件2
传染病可疑患者/患者的呕吐腹泻物
应急处置
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应使用呕吐腹泻物应急处置包清理和处置传染病可疑患者/患者的呕吐腹泻物,不可使用拖布或抹布直接清理。呕吐腹泻物处置应由保育员(老师)或经培训的保洁员进行。没有呕吐腹泻物应急处置包的,需准备好消毒干巾/一次性吸水材料/干净抹布、消毒液或是消毒湿巾、医疗废物袋及个人防护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隔离衣备用。
学生(幼儿)发生呕吐后,当班保育员、老师或经培训的保洁员应立即疏散周围的学生(幼儿)离开,并用消毒干巾或是沾取了有效氯5000 mg/L~10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的一次性吸水材料/干净抹布覆盖呕吐物,30分钟后,在穿戴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隔离衣的情况下,用覆盖的消毒干巾或是一次性吸水材料/抹布移除呕吐物放入医疗废物袋,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或用含有效氯5000mg/L~10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处理。然后用有效氯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或消毒湿巾擦(拖)拭可能被呕吐物污染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30分钟后,用清水去除消毒液残留;接触过污染物品或潜在污染物品时均应洗手消毒。学生(幼儿)必须在消毒完全完成、通风换气后,方可回教室。对于马桶或便池内的呕吐腹泻物,应先用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均匀撒在上面(包括周边)进行覆盖,盖上马桶盖,作用30分钟后用水冲去。
附件3
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观察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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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疾病名称 |
隔离期 |
班级观察期 |
医学观察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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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霍乱 |
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粪便培养阴性(间隔24小时) |
5天 |
腹泻(尤其是剧烈的无痛性水样腹泻)、呕吐、腹部不适 |
|
2 |
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 |
症状消失后7天且皮疹结痂脱落;或发病后10天且症状消失 |
10天 |
精神状况、口腔粘膜、手足掌部有无散在疱疹斑疹,发热 |
|
3 |
细菌性痢疾 |
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粪便培养2或3次阴性 |
7天 |
发热、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及脓血便等 |
|
4 |
甲肝 |
发病后21天 |
45天 |
精神、畏寒、发热、食欲、呕吐和小便颜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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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戊肝 |
发病后21天 |
4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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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伤寒/副伤寒 |
症状消失后5天,粪便培养2次阴性 |
15天 |
发热、全身不适、食欲减退、腹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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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诺如/札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
症状消失后72小时 |
3天 |
腹泻(次数、大便性质)、呕吐(次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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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轮状病毒感染性腹泻 |
发病后7天 |
A组:3天 B组:4天 C组:2天 |
腹泻(水样便)、呕吐、发热、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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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
发病后7天 |
7天 |
双眼有剧烈的异物刺激感或烧灼及痒感,畏光流泪、眼部分泌物增多,眼睑浮肿,结膜下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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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流行性 感冒 |
体温恢复正常、症状基本消失48小时后;或发病后5天 |
7天 |
发热、伴咳嗽或咽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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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
体温恢复正常、症状基本消失48小时后;或发病后5天 |
5天 |
发热、咳嗽、咽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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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痘 |
全部皮疹干燥结痂;或发病后14天 |
21天 |
发热、皮疹/疱疹(头皮、胸腹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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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流行性 腮腺炎 |
腮腺肿大完全消失 |
21天 |
发热、单侧或双侧腮腺肿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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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猩红热 |
规范抗生素治疗24小时后,且体温恢复正常;或发病后7天 |
12天 |
发热、咽峡炎、草莓舌、全身弥漫性鲜红色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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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麻疹 |
出疹后5天;并发肺部感染者延长至出疹后10天 |
21天 |
发热、皮疹、咳嗽、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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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发病后7天 |
7天 |
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皮肤及口腔黏膜有无广泛瘀斑瘀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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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风疹 |
出疹后5天 |
21天 |
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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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百日咳 |
接受规范抗菌药物治疗5天;或痉挛性咳嗽后21天 |
21天 |
流涕、咳嗽,尤其是反复剧烈咳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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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流行性乙型 脑炎 |
至体温正常 |
14天 |
发热、头痛、呕吐、嗜睡、精神倦怠、颈项强直、抽搐等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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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登革热 |
发病后5天,且体温自然下降至正常超过24小时 |
24天 |
突发高热(常达39℃以上)、剧烈头痛、眼眶痛、全身肌肉骨关节痛、疲乏,可能出现皮疹、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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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基孔肯雅热 |
发病后7天,且体温自然下降至正常超过24小时 |
22天 |
突发高热(常超过39℃)、剧烈关节疼痛(尤其是手腕、脚踝等小关节)、皮疹(多见于躯干和四肢)、头痛、肌肉疼痛 |
注:隔离期从发病/症状消失时间为零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