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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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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与国家方案之间的区别

重庆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是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对重庆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中的短板问题进行梳理,并对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细化,对具体任务目标进行安排和部署,确保政策全部兑现,取得成效。

2.重庆市将采取哪些措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政策保障

重庆市各级部门将从以下4个方面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政策保障:一是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将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所得列入合规收入项目。二是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作为医疗成本,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予以合理补偿。四是保障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在城区的通行,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收运。

3.如何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2020年底前,启动铜梁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大足区等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到2022年6月底前,每个区县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处置及时有效、科学规范。

4.如何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

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全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用医疗废物精细化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一物一码”的医疗废物管理,实现医疗废物源头至处置全程跟踪管理。逐步扩大信息化管理覆盖范围。


政策原文: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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