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做好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调整和星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8-20
字体:

一、核心条款

1.星级村卫生室评定适用范围。

星级村卫生室评定适用于所有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行政村卫生室。

2.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标准。

重庆市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标准,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3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卫规财〔2009〕163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19〕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村卫生室目标任务,从业务用房、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十个方面明确了行政村卫生室星级评定的标准和要求,是开展星级评定提供主要依据。

二、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开展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调整和星级评定?

全市村卫生室数量多于行政村数量,村卫生室存在数量多,规模小,建设不标准,管理不规范情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4〕33号)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19〕39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市行政村卫生室管理,推动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调整和星级管理工作。

2.调整行政村卫生室设置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只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及分院所在地行政村不设村卫生室;常住人口800人以下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根据实际与邻村共建一所村卫生室;常住人口2500人以上、服务半径较大的行政村,可适当增设行政村卫生室分室。

3.星级村卫生室评定由谁组织?

星级村卫生室评定由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先自我评价达标与再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村级自评—乡镇初评—区县审定”的程序开展。

4. 星级村卫生室分几级?

全市行政村卫生室按照五星、四星、三星三个等级进行评定。


政策原文: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行政村卫生室规划调整和星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