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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重庆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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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解读

(一)明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进一步明确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和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内容。

(二)规范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流程。一是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按“预约-了解健康体检结果-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流程开展相关服务;二是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按“初筛-预约-开展能力评估-开展健康评估-开展健康服务”流程开展相关服务。

二、政策的解读问答形式

(一)65岁及以上老年人通过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项目可享有哪些服务?

一是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括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二是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内容包括初筛、能力评估、健康评估和个性化健康服务(含压疮预防及护理指导、跌倒预防及居家照料指导、烫伤预防指导、窒息/误吸风险预防及护理指导、坠床预防及护理指导、脑卒中健康指导、吞咽功能障碍健康指导、管路滑脱预防及护理指导、创伤护理指导、慢性病健康管理、用药指导、功能锻炼、饮食指导、心理支持等)。

(二)如何申请享受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

一是医养结合服务。由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向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健康体检结果对服务对象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二是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由可能失能的65岁以上老年人向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申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人员在预约时间内上门进行能力评估,对确定为失能的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




政策原文: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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