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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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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渝环〔2023〕120号)要求,现将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市卫生健康委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座谈会、工作视频会、印发文件等形式,积极传达学习美丽重庆建设大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会议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系列文件会议精神,持续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担责、终身追责”要求明确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具体责任处室、具体区县。

二、积极作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见效

(一)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监管,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行为。一是强化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解决医废处置种类不齐的短板,实现五大类医疗废物全部在辖区就地集中处置。二是加强病理性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修订重庆市《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指南》,明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则。三是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收费。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四是强化医疗废物废水源头管理。压实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和管理的主体责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交接登记。进一步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提前完成治理任务。五是加强医疗废物监管检查。制订《2023年重庆市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和交接的全过程。六是推进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建设“巴渝治废—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应用,以数字化手段精准支撑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污染防治业务。七是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在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检查纳入全市“卫监蓝盾”专项集中安排部署的同时,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将医疗废物处置作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重要内容。

(二)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管,确保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符合规定。一是有序推进大型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对重医附一院等38家医院开展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工作。二是精准指导新纳入市级管理医疗机构。深入沙坪坝区人民医院、巴南区中医院等14家新纳入市级管理的机构实地讲解管理风险点,落实普法“五进”,做好“放管服”工作。三是高质量助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通过现场走访、管理层座谈、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助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健康发展,做到民呼我为、惠民有感。四是强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办理我市首例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处罚案件,也是我市首次延伸监管链条对第三方进行处罚案件。

(三)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强化生物安全管理。一是制定标准,确保检查对标对表开展。严格落实国家通知要求,分阶段开展全市实验室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和日常工作情况调查。二是精心组织,确保检查顺利推进。制定全面自查和飞行检查实施方案,台账式细化国家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力求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三是建立台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现场指导立行立改,针对可现场整改的问题,指导实验室对风险隐患立即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打表推进整改,及时报送整改进度。结合“回头看”,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四)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行政审批。严格实施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认真开展资料审查、现场审核等工作,从源头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抓实监督检查。将生活饮用水卫生日常监督管理纳入市级工作要点和区县考评指标。同时在汛期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下发汛期饮用水监督工作要点,有效防范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是定期发布饮用水水龙头水质信息。各区县均按要求每季度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卫生健康委官网上公示辖区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四是夯实基础聚力创新。制定《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50/T 1512—2023)地方标准,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推进《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修订,强化新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培训;推进在线监测创新监管模式,充分发挥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预警功能;强化跨省市、跨部门协作,进一步提升生活饮用水行政执法能力。

(五)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及风险评估。一是做好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在4个监测区开展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二是做好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在3个监测区开展了PM2.5监测和成分分析、小学生健康影响调查、健康防护及效果评价工作。三是做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在全市39个区县(含万盛经开区)开展了城乡饮用水基本状况调查、水样点监测工作,完成7304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

三、关口前移,持续筑牢健康环境防线

(一)推动环境和健康工作。一是抓落实,积极探索实施路径。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此作为爱国卫生运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改革措施。二是重实效,制定影响评价指南。市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的通知》(渝卫发〔2023〕50号),明确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流程、评估内容、评估类型和方法、风险沟通和应对等内容。三是优质效,持续推进“美丽医院”建设。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开展“环境美、服务美、人文美”的“美丽医院”示范建设活动,分类分级建立“美丽医院”达标标准。目前,已评审出“美丽医院”90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46家),累计投入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近1亿元,主要用于老旧院区的管网污水排放、节能降耗、医废处置、环境绿化以及垃圾分类等设施设备更新和改造提升。医院环境治理得到明显改善,就诊环境更加舒适,群众就医体验感得到明显提升,《新华社内部参考》《新华社高管信息》《健康报》等媒体多次刊载报道“美丽医院”建设经验。

(二)普及环保与健康知识。一是高质量推进“两库一机制”建设。市和区县全部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库。联合市级部门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设“重庆健康科普”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编辑出版的《重庆市民健康科普知识》被评为2023年重庆市优秀科普作品。二是高质量深化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健康县区建设和卫生城镇创建,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市建设健康县区15个、健康促进学校(仅中小学校)2251所、健康促进医院1095家、健康社区(村)4181个、健康家庭70余万户。三是高质量提升健康科普能力。扎实推进健康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全年组织开展课题、科研项目10余项。组织开展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推进暨素养监测、全市戒烟干预等专业培训5次,培训全市健康教育专业人员1000余人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持续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立行立改、稳扎稳打,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大力气解决卫生健康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为建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新重庆作出新的贡献。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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