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7号)和《重庆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渝卫发〔2021〕17号)要求,经专家评审和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通告如下:
一、许可同意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配置1台PET/CT,配置1台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Tomo机),配置1台X线断层成像扫描设备(光子CT),配置1台科学研究型直线加速器。
二、许可同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配置1台PET/CT,配置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
三、许可同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配置1台PET/CT。
四、许可同意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各配置1台手术机器人。
五、不予许可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配置1台PET/MR和1台手术机器人。
六、不予许可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云阳县妇幼保健院、云阳县双江人民医院)配置1台临床实用型直线加速器。
七、不予许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配置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