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一、二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7号)和《重庆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渝卫发〔2021〕17号)要求,经专家评审和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第一、二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通告如下:
一、许可同意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配置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
二、许可同意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配置1台PET/CT。
三、许可同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配置1台科学研究型直线加速器。
四、许可同意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配置1台PET/CT。
五、许可同意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配置1台PET/CT,配置4台科学研究型直线加速器。
六、许可同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配置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
七、许可同意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配置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
八、不予许可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
九、不予许可江津区中心医院1台PET/CT。
十、不予许可九龙坡区人民医院的新增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和1台PET/CT。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