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受理了重庆聚悦安格网络管理医院注销申请,并依法予以注销,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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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类别 |
法定 代表人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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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聚悦安格网络管理医院 |
其他专科医院 |
王红梅 |
PDY973989 |
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科园四街55号1幢 |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市卫生健康委依法注销,自2023年7月20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