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通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7号)和《重庆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渝卫发〔2021〕17号)要求,经市卫生健康委7月10日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通告如下:
一、许可同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新增1台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二、不予许可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新增1台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