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澜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60PMDM7R):
2022年9月19日,我委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排4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2个违法行为。2022年9月28日立案,经调查取证、合议、法制审核、审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及第三十八条,我委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卫公罚〔2022〕9号),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整。
因你公司暂停营业,且通过直接送达、电话(传真)、邮寄等多种方式均无法送达,我委于2023年3月8日依法对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你公司逾期未缴纳罚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请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我委领取《催告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你公司应当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来我委领取《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订单》,将罚款3000 元、加处罚款3000元缴至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公司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重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重庆青澜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旭
联系电话:023—68890051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308室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