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通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7号)和《重庆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渝卫发〔2021〕17号)要求,经市卫生健康委3月27日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通告如下:
一、许可同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新增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LA)。
二、许可同意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增1台科学研究型直线加速器(LA)。
三、不予许可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新增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LA)。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