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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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证件跨区县通办的通知

渝卫发〔2019〕69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事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3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一批高频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3号)以及“互联网+电子政务”要求,对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跨区县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2019年12月31日开始,我市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就近受理申请、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快递邮寄送达”模式,打破地域限制,网上线下实现跨区县通办和自助查询。群众可在网上“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或全市范围内选择任意乡镇(街道)及村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实现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少跑快办。

二、实施范围

跨区县办理再生育审批、生育登记服务、办理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网上自助查询再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信息。

三、实施模式

(一)全程网上办理。计生便民服务系统全面对接市政府“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线下跨区县通办。通过“渝快办”统一入口,统一监管,信息双向互动。

(二)自主承诺为主。减少不必要申办材料,能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相关部门的法定信息(电子证照及其他法定电子证件),不再提交纸质或复印证件材料。对失信人员需到现场审核证件资料办理。同时对虚假承诺骗取相关证件的将纳入诚信信用记载。

(三)实行快递送达服务。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出具婚育情况证明,予以现场办结(跨市流动、家庭婚姻变动复杂需多地核查等特殊情况除外)。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再生育审批等当场无法获取的证件,按照自愿原则可实行快递送达服务,由办理单位在办结后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快递方式为“货到付款”,费用由收件方支付。

(四)开展自助查询服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再生育服务证办证信息,可通过“渝快办”或卫生健康12320服务平台进行自助查询。查询结果可导出电子文档供本人保存,未生成电子证照的不得作为法定要件。

四、办理方式及操作流程

(一)网上申办。申办对象通过网上实名认证注册并登录“渝快办”(PC端及手机APP移动端)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入口,自主填写申报表单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完成申办。申报表单包括户籍地、居住地、婚育情况、证件收取方式以及承诺信息等,确保自主提交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线下申办。倡导办事群众使用简便快捷的网上申办方式,同时实行线下跨区县异地通办。申办人自愿选择在全市任一乡镇(街道)或者村居服务窗口(需电子政务外网覆盖),提交办理相关证件的申请承诺登记表及其附件资料,由综合服务窗口或者卫生健康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渝快办”网上填录申请表单,完成申办。

村居未开通电子政务外网的,由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申办对象通过“渝快办”手机APP(移动端)完成证件申办。村居因网络、用户无手机或者无法认证注册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通过“渝快办”手机APP申办的,试运行期间在村居直接办理的“生育服务证”“婚育情况证明”可通过计生便民系统应急方式进行接件办理。需乡镇(街道)办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服务证只能到乡镇(街道)申办或者自主网上申办。跨区县通办平台正式运行后将全面关闭计生便民系统的入口接件功能。

(三)证件办理。对象提交证件申办后,申报地(重庆户籍对象为户籍地、流动人口为居住地)村居或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负责登陆“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预审接件,如果申办对象是失信人员或者申报条件、资料不符合要求,预审不予通过(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不能网上承诺办理,只能线下现场审核办理)。预审通过,即完成“渝快办”网上平台接件并自动推送到计生便民系统。在计生便民系统中,由村居或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按流程进行处理。对即办件(婚育情况证明、生育服务证)符合条件的,现场打印交申办人或者快递送达。对承办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服务证)则按程序要求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按照申办人提交的领取方式,由办理单位快递送达或者自行领取。办理过程及结果信息实时推送政府“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全程接受政府平台监管,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

(四)自助查询。查询人进入“渝快办”或者重庆市卫生健康12320综合服务平台,选择查询证件类型(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服务证)后,输入查询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平台在核实验证身份后提供查询结果并可导出保存。查询结果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可到原办理机构现场申请更改,办理机构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及时补充和修改完善相关信息,确保群众查询的服务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专人,加强与当地电子政务部门协调,统筹解决好基层卫生健康部门办事机构及服务窗口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及新增操作用户权限等事宜,区县本级和乡镇街道需及时领取事项清单,配置好事项表单及流程,确保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规范高效运行和跨区县通办任务的完成。

(二)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增强服务意识,熟悉政策规定,熟练操作业务系统,更新相关办事服务指南、流程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 何科元,电话023-67844490;

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龙清安,电话023-67450623。

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邱宏,电话023-60351815。

 

附件:重庆市计生证件跨区县通办流程图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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