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临床营养科相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临床营养科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床营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33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7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临床营养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于重庆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以及妇幼、肿瘤、儿童、精神等专科医院设置和管理临床营养科相关工作。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三方面内容:规范临床营养科设置、增强临床营养科能力、提升临床营养科服务。
(一)规范临床营养科设置。《通知》明确了医疗机构增加“临床营养”诊疗科目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为临床营养科建设打下制度基础。
(二)增强临床营养科能力。《通知》明确了临床营养人才队伍建设基本要求,对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新招录和转岗人员培训进行了规范。
(三)提升临床营养科服务。《通知》对临床营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提升临床营养医疗服务质量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市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市中医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归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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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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