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7号),要求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并对实施普惠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给予补助。据此,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了《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重庆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分七章16条。一是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补助经费来源。二是认定条件。从备案许可、服务标准、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安全责任等方面明确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条件。三是认定程序。包括申报、审核、公示、认定4个环节。四是补助政策。对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拨付流程进行了明确。五是退出机制。对普惠托育机构违法行为和退出机制进行要求。六是资金监督管理,对资金监督管理作了说明。七是附则。
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市级部门,全力推动《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落地见效,努力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普惠托育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