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年7月13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修订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修订背景
2021年我委印发了《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并附有医疗卫生等9个专业的具体裁量基准。近两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进行了修订。同时,《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章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作出了新的规定。因此,亟需结合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等因素进行修订。
二、《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共有5章33条,第一章(1—3条)“总则”,第二章(4—15条)“裁量基本规则”,第三章(16—23条)“裁量实施程序”,第四章(24—29条)“裁量行为监督”,第五章(30—33条)“附则”。文件明确了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的原则,以及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等具体情节。
三、《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分为目录、裁量基准表两个部分。裁量基准表包括职权编码、裁量基准编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等要素。
四、《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哪些专业?
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分为9大类,包括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消毒产品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五、《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多少项?
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有691项。其中,医疗卫生311项,妇幼健康41项,放射卫生36项,公共场所卫生16项,学校卫生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11项,传染病防治162项,职业卫生85项,消毒产品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16项。
六、实施时间
于2023年7月13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