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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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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核心条款

(一)加快推进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职能改革。包括:提高对药事工作的认识,加强药学部门标准化建设,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二)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包括: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制度,推进区域化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加强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监测和储备,加强医疗机构制剂工作。

(三)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包括:开展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建立临床药师工作制度,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

(四)加强药品合理使用。包括: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提高医师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强化药师对处方的审核和调剂,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和绩效考核。

(五)加强药学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开展药学能力培训,加强药学基础人才培养,加大临床药师培训力度,加大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合理体现药学服务价值,保障药师合理待遇。

(六)完善行业监管。包括: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加强合理用药监管,规范药品推广和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管理。

(七)强化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引导。

二、政策解读的问答形式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是什么?

《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是:《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26号)、《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号)。

(二)《实施意见》有些什么具体要求?

1、加强药学部门标准化建设。医疗机构应逐步充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到2021年二、三级医院药学人员占卫技人员总数比例达到5%,2025年达到8%;基层医疗机构应配备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人员。

2、建立临床药师工作制度。医疗机构要开设药学门诊或医药联合门诊,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到2021年,委属三级医院全部开设药学门诊或医药联合门诊,到2022年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开设药学门诊,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开设药学专科门诊。实行处方前置审核,到2021年委属三级医院实现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全覆盖,到2022年全市三级医院实现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全覆盖。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率先在自身优势学科住院科室派驻临床药师,到2022年,三级医疗机构实现50%以上,二级医疗机构30%以上住院科室有专科临床药师驻科。

3、加大临床药师培训力度。实施临床药师培训项目,每年规范化培训200名临床药师。到2025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每百张床位配备临床药师不少于1人。

(三)各部门职能职责是什么?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深化医改总体要求,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作为医改近期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加强相关政策衔接配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国家药品处方集和药事质量控制指标,加强药学人才和学科建设。教育部门要加大药学专业学位特别是临床药学专业学生的培养力度,提高教育质量。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投入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和职称评定改革,完善药学人员岗位设置。医疗保障部门要统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监管部门要优化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调剂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监管。


政策原文: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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