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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5-00155 | [ 发文字号 ] | 渝卫发〔2025〕23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9 |
关于增设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发局、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委属(代管)单位,市疾控局及局属单位,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2022年10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2〕52号),明确规定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在卫生技术医疗类中增设聚焦超声治疗评审专业,基本工作量要求详见附件,其余要求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文件执行。
附件:基本工作量一览表(试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基本工作量一览表(试行)
序号 |
评审专业 |
晋升副主任医师 |
晋升主任医师 | ||||
门诊工作量 |
出院人数 (有病房) (参与或作为 治疗组长) |
手术/操作 人次 |
门诊工作量 |
出院人数 (有病房)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手术/操作人次 | ||
1 |
聚焦超声治疗 |
300人次 |
300人次 |
500人次 |
500人次 |
注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
注2:手术/操作人次晋升副主任医师以主刀或一助计算;晋升主任医师以主刀计算。
注3:聚焦超声治疗操作范围是指聚焦超声消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