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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5-00055 | [ 发文字号 ] | 渝卫通〔2025〕5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8 |
关于重庆全域肿瘤医院停业的通告
重庆全域肿瘤医院向我委提出停业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原则上停业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限自通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现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全域肿瘤医院
机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188号(万州经开区)
法定代表人:李世朝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92869450010115A5142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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