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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4-00262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医〔2024〕11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7-31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中医药良方妙技” 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代管)单位;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医药良方妙技”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渝中医〔2023〕40号)要求,经区县初评推荐、市级评审、行政审定和公示无异议,市卫生健康委确定“八卦脉诊法”等12项中医药特色技术、方药入选重庆市首批“中医药良方妙技”项目,现予公布(附件1),并就做好项目推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基层为重点,结合需求实际,从入选项目中选择2—3项特色疗法,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要创新推广形式,开展项目展示推介活动,组织项目实施人将中医药特色疗法送进机构、学校、社区、乡村,充分展示中医药的独特疗效和文化魅力。要加强日常监管,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并定期对推广效果进行评估。
二、各项目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制定推广方案,编制推广视频、课件、教材等,制定技术诊疗规范,采取举办培训班、短期进修、现场示教等方式,做好技术培训、项目推广和效果评价。对疗效显著、安全性高的方药,可推荐对接医药企业进行院内制剂开发,鼓励院内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三、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入选项目特点和医疗机构需求等实际情况,组织合适的项目进行宣传推介、开展培训推广,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立传承工作室。各地各单位及项目实施人不得借重庆市“中医药良方妙技”项目的名义进行商业宣传。推广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市卫生健康委。
四、各相关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实施人填写《重庆市“中医药良方妙技”项目推广应用意向书》(附件2),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委属单位参照以上要求,做好本单位入选项目推广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7727591;电子邮箱:cq67727591@163.com。
附件:1.重庆市首批“中医药良方妙技”项目名单
2.重庆市“中医药良方妙技”项目推广应用意向书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