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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重庆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教委(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代管)单位,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新时代全市中医药人才工作,建设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队伍,现将《加强新时代重庆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中医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新时代重庆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强化中医药人才对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一)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高水平、高标准建设重庆中医药学院,补齐我市中医药教育短板。发挥高校人才集聚效应,加大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加大“双师型”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临床带教水平。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医药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建立高校与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共同培养协作机制,支持开设中医药师承班,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制度。

(二)持续推进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强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过程管理,严格招录和结业考核程序,加大培训基地教学督导和评估。以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为基础,实施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专项,争创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2家。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以中医药经典理论教师、临床带教教师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强化中医临床医师中医经典学习,逐步将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纳入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年度和结业考核评价体系。

(三)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实施多层次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逐步完善师承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对承担师承教育的人员加大绩效奖励倾斜力度。持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整合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平台,扩大优质教学资源供给。将中医经典学习纳入中医医师继续教育必学内容,中医经典学分不少于20%。鼓励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教学内容和方法,提升继续教育质量。

(四)推进中医药人才平台建设。持续开展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巴渝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等平台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引进市外中医药知名专家在渝建设传承工作室。市级以上传承工作室建设向非中医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新入选的重庆市名中医、重庆市基层名中医原则上须在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开展带徒、示教等工作,为基层培养中医药人才。

二、加快培养集聚中医药高层次人才

(五)培养造就高端领军人才。持续推进“巴渝岐黄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巴渝岐黄学者”“青年巴渝岐黄学者”遴选,针对性定制领军人才成长计划,积极培养国家级高端顶尖人才。实施中医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推动学科领域市内外的学术交流协作与资源共享,打造一批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梯队。面向国家、市级重大项目、实验室、重大人才计划等,吸引、发现、培养若干在中医药领域具有权威性的领军人才,引领发展中医药科技原创优势。落实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给予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等特殊政策,实施“一人一策”。

(六)加强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重点支持“青年岐黄学者”、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的研修学习,保障培训期间各项薪酬待遇,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鼓励各区县设立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在各类重点人才项目和科技项目中加大对中青年人才的倾斜力度。加大青年人才学习推荐力度,扩展向外学习培训渠道。加大中医药类专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布局和建设力度,加快培养青年科技人才。

三、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七)扩大基层人才供给。扎实推进区县域卫生人才“县聘乡用”改革,创新派出人员使用、调配、考核及激励机制。落实服务基层制度,中医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应有累计1年以上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医疗机构的服务经历,对有参加省部级或国家级层面组织的专家人才服务基层经历并取得帮扶实效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职称。加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支持力度,到2025年,实现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全覆盖。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中医学生培养,优化服务管理机制,加强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宣贯引导,提高毕业生下沉基层服务意愿。

(八)大力开展基层人才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培训能力,建设基层中医药实训推广基地,创新基层中医药培训、管理、服务机制,培养“能西会中”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继续开展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加强基层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超过25%,力争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九)完善基层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倾斜措施,保障镇街中医药人员合理待遇。改革基层职称评聘制度,支持单独设立基层职称评审组,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优化职称聘任制度,对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四、大力推进西医学习中医

(十)进一步完善西学中管理机制。落实《重庆市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学习中医管理办法(试行)》,遴选建设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西学中培训。允许经过系统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西医医师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允许培训合格的西医医师开展专业相关的中医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中西医联合查房和会诊制度,允许中医医师在临床科室按照注册执业范围开展与其执业范围相符的诊疗活动。

(十一)大力开展西学中专项培训。继续实施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研修项目、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以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为重点,面向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西学中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单位要做到临床人才中医药培训全覆盖。综合(专科)医院要积极支持中西医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中医药专技人员进修、学习。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继续教育中医类学分比例不能低于20%。

五、加快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

(十二)多举措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推进全国中医临床骨干、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中医护理骨干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项目。以市内外中医优势学科建设单位为依托,组织开展中医专病专科骨干人才培养。强化公立中医医院人才培养主体责任,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每年选派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人员不少于6人,二级公立中医医院不少于4人。持续开展中医专科护士培训,支持开设中医护理门诊。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能力建设,组建中医疫病防治专家库,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骨干人才培训,建立宣传成果激励机制。

(十三)多途径培养中医药技能人才。加强中医技师队伍建设,鼓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积极配备中医技师。建立市级中医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临床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复合型中医药技能人才。依托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培养中药炮制人才。鼓励中药企业与中医药科研教育机构合作,开展中药材种植栽培、质量检测、品种鉴定、资源普查、产品研发等应用型人才培训,实现中药全产业链人才培养。

(十四)强化中医药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举办中医药管理人才培训班,加大中医类医院科室主任、护士长政策研究和综合管理能力培训力度,提升中医医疗机构现代化管理水平。实施中医类医院管理人才“起航”和“领航”计划,选拔有培养潜力的青年中层管理人员和中青年高层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研修和到市外高水平中医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培养,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建设市级中医药发展战略智库,打造高水平政策咨询专家队伍。

六、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制度

(十五)扩宽中医医疗服务岗位。医疗机构要按照机构设置要求,配齐配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医师配置不低于本机构医师总数的60%。三级综合医院按要求设置中医门诊,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设中医病房。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在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深化中西医协作,提高治疗效果。鼓励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等机构设置中医药相关科室,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组织开展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效传承发展。

(十六)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分类建立中医临床、基础、科研人才评价标准,临床人才重点评价其临床疗效,把诊断准确率、治疗方案、病例分析、合理用药、诊疗质量、病人满意度、带徒情况等作为评价要素;基础人才重点评价其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原创能力,把重大理论创新、重要学术专著、古典医籍挖掘成果等作为评价要素;科研人才重点评价其探索疾病规律、解决临床问题、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能力等,将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创新性代表作、科研成果产出及转化等作为重要评价要素。逐步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按规定开展名中医评选表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绿色通道。

(十七)全面深化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中医医院薪酬水平,落实倾斜措施,优化内部分配,体现中医药技术价值。落实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科研成果转化等政策,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移转化收益比例,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核定的薪酬总量限制,作为专项追加薪酬据实另行核定。

(十八)强化中医药人才工作组织保障。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一把手抓总,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的中医药人才工作新格局。市区两级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大对中医药教育改革、人才评价、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人才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人才发展经费支持力度,提高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加大中医药行业优秀人才模范和工作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增强中医药人才职业荣誉感,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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