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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6-0013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3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7年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代管)单位,市疾控局及局属单位,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强化科技创新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引领驱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7年度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研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拟立项数量。100项。
(二)项目经费。项目为指导项目,市卫生健康委仅立项不资助,项目经费由项目单位自行筹集,每个项目不低于3万元。
(三)研究方向。中医临床、康复、护理、“治未病”及中药制剂开发、中医药发展政策等相关领域研究。
(四)项目目标。根据具体项目制定考核指标,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约束性指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科技期刊发表论文1篇。
(五)实施周期。项目起始时间为2027年1月1日,实施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研究须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或博士后经历),且截至项目起始时间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项目负责人主持的由市卫生健康委立项的科研项目(含本次申报及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的由市卫生健康委立项的科研项目(含本次申报及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作为市卫生健康委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负责人,项目被终止未满两年的不得申报。
(五)项目申报面向重庆市各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中医药相关机构。市中医院限报15项、重庆三峡医专附属中医院限报8项、重庆中医药学院限报10项,其他市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限报5项,两江新区限报12项、其他区县限报6项。
(六)为加强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结果的运用,两江新区在原有申报基数基础上扣减1项。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按照要求填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书》和建设方案。申报书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上传全文。
(二)承诺书和合作协议。需项目申请人、项目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还需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双方盖章的合作协议。
(三)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审查意见书。涉及临床研究项目,应有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审查批件。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并符合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要求。
(四)有关附件材料。包含本申报项目的查新报告,与申报本项目相关的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等(资料太多可设置目录,目录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申报书、承诺书、科学性审查批件、伦理审查意见书模板可登录医学科研管理系统下载。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
(一)申报流程。项目采用线上申报。登录医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183.230.146.1:81/web/#/login),通过“项目管理—主持项目—申报项目—业务类型(中医)—选择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申报时间。系统将于2026年8月3日9:00开放,9月3日18:0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请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申报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卫生健康科发中心。
联系人:袁凤;联系电话:023—67288864。
(二)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史进;联系电话:023—67706809。
(三)科研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15715569481。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