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市中医院、重庆医药高专、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市急救医疗中心、市十三院、重大附属肿瘤医院、重庆三峡医专附属人民医院、重庆三峡医专附属中医院、市宣教中心、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市人口家庭发展中心、市卫生服务中心、市医检所、市国家职鉴所,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2025〕20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两批下达重庆市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预算7132万元、年度总体目标4个、绩效指标16个,下达项目任务9个。我市全额下达资金预算7132万元,分解下达项目11个、任务量956个,涵盖32个区县(包括两江新区、高新区)的41个资金使用单位和24个市级资金使用单位。
2025年3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3月21日,所有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其中81个项目35个资金使用单位接受了第三方机构的现场抽查和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系统填报率100%、审核率100%、第三方核查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资金执行、自评得分、核查得分、抽查得分等指标综合评分,按照95分(含)—100分为“优”,85分(含)—95分为“良”,65分(含)—85分为“中”,65分以下为“差”的标准,将专项审计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参考因素,经自评及第三方核查评分,形成结果如下:
优:梁平区、沙坪坝区、巴南区、涪陵区、长寿区、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区、潼南区、大足区、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黔江区、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两江新区、高新区、渝北区、江津区、垫江县、南川区、万州区,市急救医疗中心、西南大学、重大附属肿瘤医院、市人口家庭发展中心、重庆三峡医专附属中医院、重庆三峡医专附属人民医院、西南医院、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市国家职鉴所、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新桥医院。
良:城口县、北碚区、铜梁区、巫山县、九龙坡区、渝中区,市中药研究院、市卫生服务中心、市宣教中心、市药物种植研究所、重庆三峡医专、重庆医药高专、市中医院、市十三院。
中:重庆中医药学院、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大坪医院、市医检所。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各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的闭环,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强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快业务和财务部门的融合,建立有效沟通机制,提升全市中医药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