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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4-00049 [ 发文字号 ] 渝卫发〔2024〕5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发布日期 ] 2024-01-29

​关于印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各监管分局,两江新区社发局、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各委属(代管)单位,部队医院: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要求,深入开展癌症防治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卫生健康委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2024年1月12日


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癌症防治是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在《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阶段性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市癌症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综合施策、全程管理,立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社会,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促进癌症防治关口前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动员群众参与癌症防治,加强癌症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集中优势力量在发病机制、防治技术、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关键环节取得重点突破,有效减少癌症危害。

(二)主要目标。到2030年,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诊疗水平稳步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6.6%,患者疾病负担得到有效控制。

二、控制危险因素,降低癌症患病风险

(三)开展全民健康促进。加快建设重庆市肿瘤防治科普中心,编制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向大众发布《重庆市居民常见恶性肿瘤筛查与预防指南》。深入组织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活动,普及防癌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癌抗癌意识。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区、养老机构等重要健康教育内容,编制癌症防治科普读本,推进癌症防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加强农村居民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到2030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工作场所防癌行动,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加强青少年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强化戒烟服务,广泛禁止烟草广告,持续推进控烟措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委、市民政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减少致癌相关感染。促进保持个人卫生,预防与癌症发生相关的细菌(如幽门螺旋杆菌等)、病毒(如人乳头瘤病毒、肝炎病毒、EB病毒等)感染。加强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龄人群接种,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HPV疫苗接种纳入当地惠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开展国产疫苗研究,提高HPV疫苗可及性,多种渠道保障适龄人群接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分别负责)

(五)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开展生态环境与人群健康相关性研究,研究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优先治理易于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问题。保障饮用水水质、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推动空气质量显著改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推进职业性肿瘤防治工作。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个体防护管理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等,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完善癌症防治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共享

(七)完善高质量癌症防治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积极推进以肿瘤专科为重点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设立市、区县两级肿瘤防治办公室。重大附属肿瘤医院(市肿瘤防治办公室)承担全市癌症防治具体工作,加强与区县癌症防治专业机构的联系,建立健全业务管理网络;组织全市开展防癌健康教育、癌症筛查、早诊早治、规范诊疗、随访登记和癌症防治研究等;构建全市癌症防治专家库,实施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通过开展技术帮扶,输出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等,推动优质癌症防治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提高癌症整体防治能力。全市所有区县依托现有资源,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区县肿瘤防治办公室,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肿瘤防治医师,牵头负责辖区内癌症防治工作,有条件的区县设立肿瘤专科医院,提高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支持市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我市优质医疗资源总量,提升急重症、疑难杂症救治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八)加强癌症防治机构协作。充分发挥重大附属肿瘤医院、委属(代管)、军队等医疗机构以及各级疾控机构作用,强化军地协作、院校合作,落实医防融合,发挥医共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全市癌症防治协作网络。加强癌症防治技术支持、人才帮扶力度,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整体提升全市癌症防治水平。重大附属肿瘤医院加强引领和技术攻关,探索开展疑难复杂和技术要求高的癌症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癌症相关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肿瘤科,具备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能力,同时做好癌症筛查、肿瘤登记报告和随访、临终关怀指导、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等。各级疾控机构负责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以人群为基础的肿瘤登记随访、信息管理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宣传教育、癌症风险评估、健康管理、随访登记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九)进一步提升肿瘤登记报告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全市所有区县加强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疾控中心和重大附属肿瘤医院分别负责全市以人群为基础和以医院为基础的肿瘤登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肿瘤登记报告职责。加强原位癌、病理分型、临床分期、临床诊疗行为等高精度信息采集。健全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提高报告效率及质量。市疾控中心会同重大附属肿瘤医院编写出版《重庆市肿瘤登记年报》。到2030年,全市以人群为基础肿瘤登记随访区县覆盖率达到100%,以医院为基础肿瘤登记随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促进癌症防治信息资源共享。推进重庆市癌症防控平台建设,利用重庆市卫生健康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加强肿瘤登记信息与死因监测、电子病历、医疗保障等信息对接,优化数据采集报送方式,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研究,提升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规范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共享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推广癌症早诊早治,强化筛查长效机制

(十一)完善并推广重点癌症早诊早治技术规范。由重大附属肿瘤医院牵头,针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相对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等重点癌症,组织编写《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规范》,在全市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癌症规范化防治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二)深入推进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等重点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优化癌症筛查管理模式,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癌症风险评估服务,使居民知晓自身患癌风险,引导高危人群定期接受筛查,加强疑似病例的随访管理。支持区县级医院建设“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中心”,开展癌症的早期筛查,针对早期癌症或癌前病变进行及时的干预,提高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机制。重点癌种早诊率持续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十三)构建分层癌症筛查体系。在癌症高发地区持续开展组织性筛查;在癌症中低发病地区,推广癌症风险自助评估工具,对高危人群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不断加大筛查力度、扩大覆盖范围,构建组织性筛查和机会性筛查并举的癌症筛查体系。推进癌症筛查信息与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死因监测、医疗保障等信息对接与共享,加强癌症筛查效果评价,进一步优化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方案,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癌症筛查模式。(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规范癌症诊疗,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十四)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癌症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持续开展肿瘤诊疗指南培训、认证,推进肿瘤特色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各级医疗机构做好抗肿瘤药物的配备,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市级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提升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上报质量。完善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依据用药最新指南进行药物运用规范点评。加强癌痛的规范化诊治,重视癌症患者的营养、心理支持治疗,做好患者的康复指导和长期护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五)加强诊疗质量控制。依托市级肿瘤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巩固完善肿瘤诊疗质控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市、区域、区县三级肿瘤质控中心、单病种质控中心建设。市肿瘤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牵头,建立肿瘤诊疗质量考评指标评价体系,定期进行肿瘤诊疗考评质量指标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及反馈,促进肿瘤诊疗质量持续改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六)优化诊疗模式。搭建肿瘤分级诊疗体系,促进优势医疗资源下沉。持续推进肿瘤多学科诊疗模式,三级医疗机构建立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等重点癌种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提升肿瘤综合诊疗水平。推进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开展便民远程医疗服务,让专家就在身边。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建立规范化诊治辅助系统,提高基层早期筛查、规范诊疗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加强康复管理,提升肿瘤康复整体水平

(十七)建立肿瘤患者院内康复治疗体系。重点推进肿瘤专科医院肿瘤康复体系建设,着重推动肿瘤快速康复外科体系建设和实施,重视现代康复与传统中医康复之间的结合,积极探索我市肿瘤患者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手段,加大对肿瘤康复人才的培养力度,重视肿瘤康复多学科联合攻关,提升我市肿瘤康复整体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八)探索肿瘤患者院外康复生态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院外肿瘤患者康复治疗新体系、新模式,以改善生存质量、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为目标,着重设计并建立院外肿瘤康复综合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医工融和,充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领域先进技术与工具,打造院外肿瘤康复生态圈。(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七、促进中西医创新,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十九)加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区域中医肿瘤诊疗中心建设,构建由中心向区县辐射的中西医结合癌症防治网络、鼓励中西医结合癌症医联体建设。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十)提升癌症中医药防治能力。制订完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推广应用成熟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法,挖掘整理并探索创新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癌症中医药防治专业人才。加快推进肿瘤中医诊疗质控工作,提高中医药癌症防治的标准化和同质化水平。开展癌症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癌症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构建机理清晰、特色鲜明的肿瘤优势病种“重庆方案”,开展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中西医结合肿瘤重大临床方案的循证研究。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加强中医药防治肿瘤全程管理整合模式的探索,逐步提高癌症患者中医药干预率。加快对确有疗效的中医药制剂的研发和非药物疗法的体系化应用,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十一)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发挥中医“扶正减症”“治未病”作用,研究梳理中医药防癌知识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内容。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鼓励中医药防癌成果转化。(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八、加强救助救治保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十二)加强综合医疗保障。按规定及时结算癌症患者医疗保障待遇。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癌症防治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癌症患者适用的商业保险产品,为癌症患者提供持续的医疗保障。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癌症患者医疗扶助。(市医保局、市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及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三)提高抗肿瘤药物可及性。建立完善抗肿瘤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的抗肿瘤药物,引导并扶持本地医药企业与科研院校、医疗机构合作研发、注册和生产。提高检测试剂可及性,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自制体外诊断试剂试点。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应用“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整合医疗机构处方、医保结算和药店零售信息,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市药监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二十四)加强脱贫地区癌症防治工作。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做好建档立卡,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内涵和帮扶救治机制,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口纳入监测帮扶范围,落实各项救治和医保政策。依托乡村振兴系列项目,加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居民癌症筛查、防控和救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分别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九、加快重大科技攻关,推广创新成果转化

(二十五)加强癌症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人才教育结构,健全多层次的癌症防治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医学院校不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相关学科人才培养能力。完善癌症防治相关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布局,支持高校存量计划倾斜安排癌症攻关等重点领域硕士、博士培养,新增计划安排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增加癌症放化疗、影像、病理、预防、护理、康复、安宁疗护以及儿童肿瘤等薄弱领域的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医师肿瘤专项进修培训,强化医疗卫生人员癌症防控知识技能的掌握。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布局建设癌症产学研平台,促进相关领域、学科交叉融合,培养新医科人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六)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在市科技计划中,以冲刺、攻关、重大等科委联合医学科研项目为引导,充分结合重庆市肿瘤疾病谱特征针对防治薄弱环节加强科技创新。聚焦“精准、再生、智慧”三大方向,以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为抓手推动在高发癌症发病机制、防治技术和应用示范等关键领域的科技突破。加强癌症相关先进诊疗技术、临床指南规范、筛查方案等的科技示范。加强中医药防治癌症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治疗癌症循证评价研究,支持癌症防治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转化应用。加强癌症防治人群队列、人群干预策略、环境影响因素、经济学评价等研究,把人工智能技术与流行病学研究进行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医疗的落地。充分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市转化医学中心等在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方面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提升癌症防治的整体科技水平。(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二十七)加强癌症防治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强化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快基础前沿研究成果在临床和健康产业发展中的应用,产出一批兼具应用价值和市场商业前景的研究成果,开辟癌症疫苗、免疫治疗技术、生物治疗技术等研究领域新赛道。做好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助推引擎”,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以知识产权、技术要素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合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十、组织实施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建立完善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各地按规定落实财政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癌症防治,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为推进癌症防治提供支持和保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县要加强癌症防治行动与其他有关专项行动的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源统筹和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癌症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有利于癌症防治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督促落实。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本地区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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