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重庆市2023年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代管)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方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8〕222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于近期开展了2023年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遴选工作。据国家要求,疾控培训基地设在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专家组现场评审意见,经公示,确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5家单位为临床培训基地,确定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等6家单位为疾控培训基地协同单位。
希望各培训基地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政策规定,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经费管理,保障学员合理待遇,推动培训基地整体工作全面提升。
附件:重庆市2023年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2023年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疾控培训基地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临床培训基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三、疾控培训基地协同单位
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
重庆医科大学
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