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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行生育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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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经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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