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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4-00235 [ 发文字号 ] 渝卫发〔2024〕36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关于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爱卫办、民政局、体育局、疾控局、团委、妇联、计生协会,两江新区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4〕1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健康家庭建设,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现就全市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健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履行自身健康第一责任,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和技能,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传承优良家风家教,家庭环境卫生健康,家庭成员身体、心理和社会生活处于良好状态的家庭。健康家庭建设重点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到2025年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2%;到2030年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培育优良家庭文化。到2025年,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广泛知晓,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科学养育技能广泛普及;到2030年,注重健康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新型婚育文化蔚然成风,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

(三)培养家庭健康指导员。到2025年底,90%以上的村(社区)配备1-2名家庭健康指导员;到2030年底,100%的村(社区)配备1-2名家庭健康指导员。

(四)建成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到2025年末,50%以上村(社区)建成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到2030年末,家庭健康指导服务机构覆盖所有的村(社区)。

(五)培树健康家庭典型。到2025年末,100%的村(社区)至少有1个健康家庭典型;到2030年末,100%的村民小组(网格)至少有1个健康家庭典型。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提升家庭健康素养。

1.开展健康家庭知识普及。

一是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一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基础,加强健康家庭科普宣传。深入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组织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健康教育讲座,依托数字健康平台,提高健康知识可及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疾控局、市计生协会)

二是强化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咨询指导服务,通过家长培训、亲子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宣传,促进科学育儿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计生协会)

三是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普及,开展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敬老月等宣传活动,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开展老年人照护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民政局、市计生协会)

四是加大传染病预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加强自我保护。(牵头单位:市疾控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

2.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三减三健”、控烟限酒等科学知识,引导家庭成员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建设“无烟家庭”,保护未成年人视力。(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

3.积极开展(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把场地设施建设到群众身边,把赛事活动开展到群众身边,把科学健身指导推广到群众身边,营造全民参与的体育氛围,切实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市民政局、市疾控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

4.强化重点人群健康保障。

一是精准帮扶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家庭以及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妇联;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疾控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计生协会)

二是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进一步细化各项帮扶关怀措施,落实落细帮扶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和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等“四项服务”,持续做好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会;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营造健康家庭环境。

1.构建美丽宜居家庭环境。

一是引导家庭成员养成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打造绿色整洁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

二是指导婴幼儿、老年人家庭进行适幼、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妇联、市计生协会)

2.构建健康家庭社会环境。

一是积极向适龄人群宣传生育政策和优生保健知识,加强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和向日葵亲子小屋建设。开展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加强妇女婚前医学检查及常见病检查。加大出生缺陷防控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力度,防止和減少非意愿妊娠。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減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会;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民政局、市疾控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是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倡导各级各类学校普及青春健康教育,加大家校合作,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和家长亲子沟通技巧。加强青春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师资认证。(牵头单位:市计生协会、团市委;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培育优良家庭文化。

1.传承优良家风。

一是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子女家庭教育,处理好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关系,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互助等优良传统。(牵头单位:市妇联;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市计生协会)

二是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好家风健康行”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通过优生优育理念宣传、讲好健康家庭故事、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康生活方式推广等形式展示健康家庭风采,推动健康成为新时代优良家风的重要内涵。(牵头单位:市计生协会;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爱卫办、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2.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推动全面提高青年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健康素养,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推进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牵头单位:团市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会;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

3.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将优良家风家训和新型婚育文化作为其中重要内容。破除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引导群众自我宣传、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树立婚育新风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妇联、市计生协会)

(四)健全健康家庭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推进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在村医、巾帼志愿服务队、社会体育指导员、营养指导员,以及具备一定卫生健康知识的村(社区)干部或群众中遴选人才,通过培训,承担传播健康理念、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传授健康技能、开展家庭健康指导服务等任务。(牵头单位:市计生协会;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市疾控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2.打造家庭健康服务阵地。统筹村(社区)党群活动中心、医疗卫生机构、文体活动场所、健康小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计生协会建立的服务阵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家庭健康服务阵地,组织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知识讲座、培训以及家庭健康自助互助活动。(牵头单位:市计生协会;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市疾控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3.选树幸福健康家庭。组织开展幸福健康家庭典型案例征集、主题推进活动、技能大赛等,鼓励村(社区)和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幸福健康家庭建设,培树、推出幸福健康家庭典型,组织宣传推广。(牵头单位:市计生协会;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市疾控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康家庭建设的重要性,把健康家庭建设作为推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加强组织协调,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健康家庭工作机制。

(二)严格工作落实。健康家庭建设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爱卫办做好统筹指导,计生协会负责培训指导、阵地建设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重点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区县健康家庭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完善整改措施,保证工作质量。

(四)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健康家庭宣传教育,倡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及时总结健康家庭建设工作亮点和特色做法,深入挖掘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典型经验。

 附件:健康家庭建设指南(试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健康家庭建设指南(试行)

一、基本条件

    (一)家庭主要成员在本村(社区)居住满1年。

   (二)家庭成员与当地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责任医师签约制度,接受家庭签约医生的诊疗和家庭健康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等。

(三)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良好。

二、健康环境

(一)树立绿色环保理念,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做到室内外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蚊蝇滋生地,无卫生死角,家庭垃圾分类袋装并投放,厕所、阳台、楼道卫生整洁,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二)家庭有3种及以上健康支持性工具(如体重秤、血压计、 腰围尺、控油壶、控盐勺、计步器、运动健身器材等),配备家庭保健药箱,并妥善存放、定期整理。

三、健康知识与技能

(一)家庭成员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崇尚健康生活、家庭保健、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等新型观念。家庭中至少有1人具备基本健康素养。

(二)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健康生活方式和体育健身技能相关活动。

(三)家庭定期学习健康知识,家庭成员具有获取并辨别健康 信息的能力,关注健康信息并且拥有健康资料(书、报、期刊、新媒体等任意一种)。

(四)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会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并学

习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

(五)购买食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能看懂食品标签。

(六)科学就医,能使用网络预约挂号等智慧医疗服务,遵从分级诊疗,文明有序就医,严格遵从医嘱。

四、健康行为

(一)家庭成员建立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家庭成员不吸烟,家中无烟具,能主动劝导来访客人中的吸烟者不吸烟;家庭成员不敬烟、不劝烟,礼尚往来不送烟;积极参加控烟宣传活动;吸烟者应充分运用身边可及的戒烟资源主动戒烟。

(三)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健身习惯,每人每周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熟练掌握至少1项运动健身技能,家庭体育锻炼常态化、科学化。

(四)家庭成员定期体检并保存好体检表,每两年至少1次。肥胖得到有效控制,慢性疾病纳入社区定期随访管理并得到有效控制。

(五)家庭成员心理健康,适应社会发展,有压力时能向家庭成员倾诉,能有效调节家庭矛盾。

(六)家庭重视营养,掌握健康烹饪方法,膳食合理,多果蔬、低脂、低盐,采取减盐控油措施。

(七)家庭成员每天早、晚2次刷牙,牙刷应当每3个月更换一次;不共用毛巾。

(八)家庭成员(成人)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7小时,未成年人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

(九)家庭成员关注并接受文化科技知识,乐于学习,勇于尝试,积极参与各类促进家庭健康活动。

五、优良家风

(一)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家风文明,不骄不奢,勤俭持家。

(二)重视子女家庭教育,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言传身教,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育良好品德。

(三)家庭成员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孝老敬亲,夫妻和睦,老少和顺。

(四)熟悉优化生育政策,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婚事简办新办。

(五)邻里关系和睦,乐于助人。关爱妇女儿童和弱势体。家庭成员每年至少参加2次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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