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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山银花及其制品、灵芝及其制品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山银花及其制品》(DBS 50/ 031—202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灵芝及其制品》(DBS 50/ 032—2023)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该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允许并鼓励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正式实施前执行。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山银花及其制品》DBS50/031—2023)

       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灵芝及其制品》DBS50/032—2023)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山银花及其制品》.pdf
附件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灵芝及其制品》.pdf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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