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卫生健康领域民生信息>健康服务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2-00441 [ 发文字号 ] 渝卫办发〔2022〕90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12-14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新冠防治居家健康指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医疗机构,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救治、康复、隔离等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我委在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重庆市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推荐方案(试行第四版)》等要求,组织制订了《重庆市中医药新冠防治居家健康指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转发,并做好药品保障和市民咨询等工作。

附件:重庆市中医药新冠防治居家健康指引(第一版)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