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重庆医高专附一院: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切实规范重庆市职业病鉴定工作,现将认定市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市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为重庆市预防医学会,承担市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工作职责。
二、重庆市预防医学会受理职业病再次鉴定申请。重庆市预防医学会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87号;联系电话:023-63700080;邮政编码:400707。
三、重庆市预防医学会承担市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接受当事人的职业病再次鉴定申请;
(二)组织当事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委托抽取职业病鉴定专家;
(三)组织职业病鉴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职业病鉴定相关文书的收发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建立并管理职业病鉴定档案;
(五)受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管理重庆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
(六)承担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的有关职业病鉴定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