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书编号 |
被处罚主体 |
事实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机关 |
1 |
渝卫计罚〔2023〕1号 |
四川好孕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罚款942510元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 |
渝卫医罚〔2023〕7号 |
康琳 |
康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罚款3万元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3 |
渝卫医罚〔2023〕12号 |
陈卫彬 |
陈卫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983元、罚款2.1万元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4 |
渝卫医罚〔2023〕8号 |
陈美君 |
陈美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罚款3万元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