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2026—2028年周期)拟推荐单位的公示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6〕5号)和《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2026—2028年周期)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发〔2026〕5号)有关要求,经各区县申请、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按照国家下达的名额数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2026—2028年周期)单位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2026—2028年周期)单位:江津区、开州区、潼南区、荣昌区。
(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2026—2028年周期)单位:云阳县。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0日—5月28日(7个工作日)。
三、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要求署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驻委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张老师、向老师。
联系电话:023—67727591,023—67706695。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旗龙路6号,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