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 工作公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区县域临床药学中心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评审结果的公示

经各单位自愿申报、资格审查、资料互评、现场答辩、综合评议,并经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拟确定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等5个单位为重庆市区县域临床药学中心建设单位,拟确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3个医院为重庆市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药政处龙霞,023—67537295;吕娜,023—67706399。

附件:1.重庆市区县域临床药学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2.重庆市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1

重庆市区县域临床药学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按行政序列排序)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

附件2

重庆市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按行政序列排序)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重庆市中医院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