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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5-002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8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奉节县精神卫生中心执业登记前的公示
近期,奉节县精神卫生中心向我委申请“奉节县精神卫生中心”执业登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拟执业登记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主体:奉节县精神卫生中心
医疗机构名称:奉节县精神卫生中心
机构类别:精神病医院
机构级别:二级
机构地址:奉节县鱼复街道康宁社区2号附4号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床位数:299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内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法定代表人:周世清
以上内容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wsjkw.cq.gov.cn)和拟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2日)。如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请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023-67706610。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