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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5-002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4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方大医院)周期性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年度医院评审计划,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院评审专家,依据《重庆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2版)》,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方大医院)开展了周期性评审,评审结果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方大医院)周期性评审结论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收件办公室: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614办公室)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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