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
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5-001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9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涪陵区妇幼保健院评审前的公示
市卫生健康委拟于近期按照《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和《重庆市医疗机构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对涪陵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现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询参评机构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征询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6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收件办公室: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处(918办公室)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