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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4-003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8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大足区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周期性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年度医院评审计划,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院评审专家,依据《重庆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2版)》,对大足区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开展了周期性评审,评审结果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大足区人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周期性评审结论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如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请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3-67794849;传真:023-67706026;电子邮箱:cqyzyg@cq.gov.cn。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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