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至26日,我委拟按照《重庆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对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进行周期性评审。现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询参评医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条件的情况,征询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收件办公室: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614办公室)
邮编:401147
附件:重庆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第一部分前置要求)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