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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三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标准化区县精神卫生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内外专家,对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等12家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开展了第三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审。

经过资格审查、单位自评和现场评审,拟确定2家区县精神卫生中心为三级精神卫生中心、3家区县精神卫生中心为二级精神卫生中心(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7月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处反映。如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传真:023—67844185;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附件:重庆市第三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名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重庆市第三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名单

序号

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等级

单位

1

三级精神卫生中心

开州区精神卫生中心

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

2

二级精神卫生中心

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

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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