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专家对巫溪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对巫山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妇幼保健院周期性评审。评审结果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巫溪县妇幼保健院、巫山县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3-67705041,电子邮箱:cqfyjk@163.com。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