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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首批三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22〕26号)等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对首批三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创建单位开展了现场评审。根据专家组现场评审意见,经委党委会审议,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9月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魏秀琴;

联系电话:023—67706786;

电子邮箱:cqswjwjkczh@163.com。


附件:重庆市首批三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审通过名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重庆市首批三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审通过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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