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 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3-001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6-06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关于重庆市忠县妇幼保健院和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年度医院评审计划,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院评审专家,依据国家《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对重庆市忠县妇幼保健院、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开展了评审,评审结果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重庆市忠县妇幼保健院、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6月7日至6月15日)。如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请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3—67705041,电子邮箱:cqfyjk@163.com。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