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2023〕——36)要求,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了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一、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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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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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医附一院 |
胡国华 |
男 |
59 |
耳鼻咽喉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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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医附一院 |
周冀英 |
女 |
58 |
神经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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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医附二院 |
胡鹏 |
男 |
53 |
感染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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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 |
吴南 |
男 |
51 |
神经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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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 |
夏敏 |
女 |
58 |
中医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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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研究院 |
刘国辉 |
男 |
58 |
人口发展与卫生健康政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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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附属肿瘤医院 |
向廷秀 |
女 |
52 |
肿瘤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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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医附属儿童医院 |
许峰 |
男 |
59 |
儿科危重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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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医附一院 |
肖飞 |
男 |
41 |
神经病学 |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不占指标 |
二、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意见方式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电话:023—67706508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电话:023—67706695
受理群众意见的接待地点: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723办公室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802办公室
四、反映情况的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特此公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