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2023〕——36)要求,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了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一、推荐对象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备注 |
重医附一院 | 胡国华 | 男 | 59 | 耳鼻咽喉科学 | |
重医附一院 | 周冀英 | 女 | 58 | 神经内科 | |
重医附二院 | 胡鹏 | 男 | 53 | 感染病学 | |
市人民医院 | 吴南 | 男 | 51 | 神经外科 | |
市中医院 | 夏敏 | 女 | 58 | 中医妇科 | |
市人口计生研究院 | 刘国辉 | 男 | 58 | 人口发展与卫生健康政策研究 | |
重大附属肿瘤医院 | 向廷秀 | 女 | 52 | 肿瘤学 | |
重医附属儿童医院 | 许峰 | 男 | 59 | 儿科危重症 | |
重医附一院 | 肖飞 | 男 | 41 | 神经病学 |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不占指标 |
二、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意见方式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电话:023—67706508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电话:023—67706695
受理群众意见的接待地点: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723办公室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802办公室
四、反映情况的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特此公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