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受理了重庆泷源骨科医院医疗机构注销申请,现依法予以注销。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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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类别 |
法定 代表人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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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泷源骨科医院 |
二级骨科医院 |
李伦 |
PDY90287350011217A5262 |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石大道456号水产品交易市场3幢 |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2021年4月23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