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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置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的公示

经2020年11月16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第2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设置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8日-8月24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人:张彪,联系电话:023—67706877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

类别:三级妇幼保健院。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聚贤大道3号(太乙门居委1、2组)。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床位:120张(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总体编制床位300张不变)。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

投资总额:2.52亿元人民币。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23年11月XX日止。(具体时间以正式文件为准)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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