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30日,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原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和《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对重庆市潼南县区民医院开展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工作。经现场评审和复核,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符合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5日-12月3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