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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公示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17-0225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30 | [ 发布日期 ] | 2017-10-30 |
关于同意设置渝北鸿云仁利血液透析中心的公示
经2017年10月23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设置渝北鸿云仁利血液透析中心(详见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30日-11月3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7〕22号
重庆渝北鸿云仁利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渝北鸿云仁利血液透析中心。
类别:血液透析中心。
级别:未定级。
地址: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小区4幢A3-1。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牙椅):29个血液透析单元。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内科(肾病学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液透析室。
投资总额:1000万元。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2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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