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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17-022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17-07-24 [ 发布日期 ] 2017-07-24

关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三甲复评合格的公示

2017年7月3日—7日,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国家卫计委《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开展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工作。经现场评审和复核,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复评结果为合格。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为2017年7月25日-7月3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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