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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公示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16-0201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16-03-21 | [ 发布日期 ] | 2016-03-21 |
南岸区中医院、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医院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南岸区、合川区卫生计委申请,我委分别于2016年3月9日至10日,3月17日至18日,组织专家组,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版》、《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版》对南岸区中医院、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了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经专家组现场评审,重庆市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南岸区中医院达到了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6年3月21日起,公示时间7天。热忱欢迎卫生系统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1004室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医政处
邮 编: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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