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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16-0197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6-01-04 | [ 发布日期 ] | 2016-01-04 |
关于綦江区人民医院开展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2015年12月29日—31日,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对綦江区人民医院开展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工作。经专家组现场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4日—10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6770687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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